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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节目被诉侵权 被告:抖空竹是传统杂技有权演出

摘要:涉案节目与中国杂技团的《俏花旦——集体空竹》相似度90%以上。中国杂技团称,该节目获得各类国内外大奖,并已获得相关知识产权。其中包括2005年2月在法国公演的《俏花旦——集体空竹(法国版)》著作权登记
春晚节目被诉侵权 抖空竹被指侵权

(原标题:春晚杂技节目被诉侵权,被告:抖空竹是传统杂技,有权演出)

法制晚报4月25日报道,2007年春节联欢晚会上,中国杂技团的表演的《俏花旦——集体空竹》节目,在“观众最喜爱的春晚节目(戏曲曲艺类)”评选中获得一等奖。

中国杂技团认为由吴桥县桑园镇张硕杂技团表演、许昌县广播电视台录制、腾讯公司播出的《俏花旦》杂技节目侵犯了其节目的著作权,故起诉上述三方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昨天下午,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杂技作品著作权纠纷案。

涉案节目与中国杂技团的《俏花旦——集体空竹》相似度90%以上。中国杂技团称,该节目获得各类国内外大奖,并已获得相关知识产权。其中包括2005年2月在法国公演的《俏花旦——集体空竹(法国版)》著作权登记证书,《俏花旦——集体空竹》作品编导著作权,《俏花旦——集体空竹》作品的音乐著作权,“俏花旦”文字商标已经在商标局的核定服务项目(第41类)进行注册。

中国杂技团认为,《俏花旦》节目的演出是严重的抄袭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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