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宋喆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2日下午,天津市监狱局官方微博通报称,网传宋喆在天津服刑信息不属实。
2015年9月间、11月间,宋喆在洽谈广告代言业务过程中,侵占王宝强工作室的款项达65万,用于个人及家庭消费。2016年6月,修某受一家文化公司委托邀请王宝强参演节目,和宋喆洽谈,两人产生赚取差价的意思,后制定“阴阳合同”,各侵占72万。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原本给王宝强签订的演出费为360余万元宋、修二人找了一家中间公司,只跟王宝强工作室签订了200万演出费的合同,因此两人将多赚的一百多万私分。修某说,曾经跟宋喆砍价,宋喆说“你就不要往下砍价了,你往上抬高价格嘛,谈高了价格我可以给你回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