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施策,切实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引导,现阶段,学校应向每一名学生发放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二是建立排查整治机制。未经校方批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及时清除各类借贷小广告。畅通不良校园贷举报渠道。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于发现学生参与不良校园贷事件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会同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做好应急工作,将危害消灭在初始状态。四是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五是建立不良校园贷责任追究机制。
4.分工负责,共同促进校园贷健康发展。各地金融办(局)和银监局要加强引导,鼓励合规机构积极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要制定正负面清单,明确校园贷市场参与机构。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分层对接和具体落实,筑好防范违规放贷机构进入校园的“防火墙”。各地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查处“黑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