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徐玉玉案第一次庭审。据山东省临沂中院官方微博消息,定于7月19日9时在临沂中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今日晚间,徐父徐连彬告诉新京报记者,家属方希望法院依法严惩涉案人员,不要获得轻判,因此未提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宣判在即,徐连彬自称“心情紧张、复杂”,并且表示,明天可能不会前往临沂市中院听庭。“这个案子对我一家伤害太大,我们一分钱赔偿都不要。”
徐玉玉案家属方代理律师袁椿晖告诉新京报记者,家属在与其接触中,反复提出希望“依法严惩”。由于现行法律框架下,如果接受被告方赔偿,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则可视为被告认罪悔罪的表现,从而获得轻判,因此,未避免这一情况出现,徐玉玉一方未提附带民事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