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理想人格忽视个性的张扬,以依附、屈从为特征的女性人格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积淀至今,仍影响着今天的女性(尤其是农村女性)。中国传统文化对女性的要求促成中国妇女人格中的内倾性和自虐性,这决定了她们在充满自我牺牲和忍辱负重的生活中日积月累所积蓄的攻击性极易内倾化,即以最极端的方式——自杀表现出来。
在古代,由于女性社会地位低下,大多数妇女只能默默地生又默默地死去,青史留名的女性可谓屈指可数。但自杀殉节的“烈女”却在封建社会正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史书所载,节妇烈女宋以前不足百人,宋以后也就百位数,而明清时期已是万人以上。在安徽歙县,光是妇女的贞节祠堂就有六千座之多,坊更是不计其数。
传统的中国妇女普遍追求自我用情的专一,传统人格的道德模式与女性个性弱点的结合,为其情感追求指明了一往无前的悲剧前景——殉情自杀。殉情自杀在当今中国农村仍有相当大的比例。婚外恋、未婚先孕的增多也增大了女性因被遗弃而自杀的可能性。西方传统观念认为自杀者中无孕妇,而中国自杀既遂与未遂者中均有孕妇,特别是未婚先孕、婚姻关系未为家庭认可的,多为妊娠自杀。
传统的中国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不仅习惯于依附男性,更习惯于依附家庭和家族,因此在人际关系复杂、人际结合度过于紧密的家庭中,各种家庭矛盾和纠纷势必成为中国女性高自杀率的家庭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