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这不可能是一个孤案,偿债能力差、未来运营亏损规模高的地铁、机场等基建项目的申请前景未来都不会特别顺利。
在中国的逻辑中,中央部委的审批有两层作用:第一,替代各个主体(地方政府、市场)判断这个项目的可行性、风险;第二,中央部委的批文是一种承诺,金融机构据此向地方政府发放贷款,没有批文也就没有贷款,如果有了批文,哪怕项目没有可行性,金融机构向其贷款也不用担心因此而产生的各种风险。在这种逻辑下,中央部委叫停包头地铁当然是合理的行为,是对过去错误行为的纠正。
长期来看,中国的基建投资应该遵循市场规律,金融机构应当按投资风险(而非批文)决定是否给基建项目贷款,最终弱化项目审批作用,地方政府自然也就可以按需投资,而非不顾自己的实力盲目建设。
□聂日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