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没想到,他的噩梦便从此开启。
两个月之后,朋友B“突然”失联了,借贷公司便向王先生来催讨之前的4万元“欠债”。
王先生还不出,只好又借贷4万,用来填补之前的欠款。虚增合同变为6万。
后因为不断 “拖延还债”,王与对方的债务约定从6万元又变成了9万元,再又变成了20万元。看王实在还不出钱,犯罪嫌疑人余某清又以到法院起诉、找他家人麻烦等方式软硬兼施,逼迫王某又去指定的第三家投资公司继续借贷还20万“欠款”,借贷合同这次变成了40万……之后,对方又如法炮制,王某又被逼向第四家投资公司借贷,借贷金额不断刷新,一年之后其“欠债”已达120万元。
王先生位于市中心的房子被强行抵债。
期间,王先生还不断遭受对方言语威胁、非法拘禁、殴打体罚等。
如何判断、防范“套路贷”?
套路贷和高利贷以及一般民间借贷是有区别的。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利率范畴内盈利;
高利贷是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
套路贷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套路贷大多为团伙化运作,有些甚至成立了公司,还设有经理、财务、业务专员、法务等多种岗位。
实施“套路贷”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假借所谓贷款业务,实则设置“低门槛违约条件”“高金额违约责任”的陷阱合同,再制造各种理由认定被害人违约,并以处理车辆相要挟,敲诈被害人财物。
发现这几个特征就要提高警惕了:
一、贷款条件特别好。
如果贷款公司给出的条件特别吸引人,比如利息特别低,“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这个时候心里就要有数了,天上不会白掉馅饼。
二、签的是“阴阳合同”。
给你的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符。
三、单方面认定违约。
如果被对方单方面无理认定违约且不容置辩,那么八成遇到“套路贷”了。
警方表示,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必须提高警惕,在保证安全前提下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本文综合自都市快报(dskbdskb)、钱江晚报(qianjiangwanbao)
都市快报首席记者蒋大伟 记者 郭婧 林琳
钱江晚报记者 华炜 陈锴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