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享茂答应了翟欣欣的一切要求。
此后,翟欣欣不断催促苏亨茂马上付钱,而“亲戚”也反复在她话里出现。
2017年7月15日下午3时18分,翟欣欣称,先付660万,340万打欠条,办离婚证后一个月内付清。
7月18日,苏亨茂签订了离婚协议,向翟过户了房产并支付了660万的首期赔偿。
2017年8月1日晚10时11分,苏享茂称自己倾家荡产,希望翟信守诺言,别举报偷税漏税和所谓灰色运营,“那样真可能把我往绝路上推了”。翟欣欣称会遵守协议约定。
▲翟欣欣不断搬出“亲戚” 催苏享茂抵押房子赔一千万。新京报局面出品
自杀前一周本准备报警
离婚后的一个月里,苏享茂曾在多家银行尝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准备履行协议,付清340万尾款。直到家人得知他的离婚详情,才立即赶来北京,并劝说他报警。
苏享龙称,弟弟有讲结婚前花掉的钱,还有房子的事情,“他心事重重,感觉压力很大”。
家人为他请的律师表示,可以报案。“但我弟弟原来不同意报案,他说翟欣欣的舅舅力量很大,翟用这个威胁他。他认为一旦报案,如果她舅舅利用权力,就是把问题解决了,但公司被关掉,对他来说这辈子也就完了。”
苏享龙说,家人都劝弟弟,说钱无所谓,还会赚来。“像翟欣欣那种人,不是340万付给她,就会解决问题。所以一直劝他,后来他同意报案。”
事后,翟欣欣的舅舅刘克俭声明称:“翟欣欣确系本人外甥女,但少有来往。本人从未见过苏享茂,也从未以任何形式介入翟欣欣与苏享茂的任何纠纷。本人是公安院校一名科研技术人员,不承担公安执法工作,并非报道的所谓公安机关高官”。
2017年8月22日,苏享茂自杀前16天,翟欣欣开始催促他支付离婚协议中340万的尾款。
当天下午7时23分,翟欣欣称,“听说你贷款已经批过,明天把剩余的钱给我吧。”收到苏享茂“下面还有不少手续”的答复后,她表示,款出来后第一时间转给钱后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