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避“数”之短,扬“数”之长
如果把手机软件比作商场里无数个“商贩”,那么手机系统就如同物业“管理员”。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大数据专委会秘书长、大数据专家端木凌认为,用户要提高隐私保护意识,用好“管理员”的功能。一是从安全可靠的软件分发商、分发平台下载正版软件;二是充分利用手机桌面上设置图标中关于权限管理的功能,慎重开放与APP核心功能缺乏关联的权限,如面临“霸王条款”则可寻求替代软件;三是使用后尽量关闭手机软件,防止后台继续记录个人信息。
陈训逊提出了几点建议:技术上,通过变换显示号码,对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数据进行“脱敏”;机制上,针对不同种类软件的功能,制定出相应隐私权限的标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APP进行技术评估、检测,形成系统性、规范性、针对性的监督、考核、惩戒制度;完善国家级网络信用体制,将滥用个人信息的机构纳入失信黑名单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中认为要尽快建立数据保护法律体系,规范企业对个人信息采集权限,细化个人信息收集要求,明确企业平台责任,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用法律制度为个人隐私保护和大数据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随着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深入实施,大数据发展的无限潜力和内生动力喷薄而出。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8)》显示,中国大数据市场交易旺盛,2017年市场规模达358亿元,是2012年的10倍之多。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说:“大数据资源是种财富,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主动权,只有促进数据加工、共享,才能实现数据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在明确统一的数据标准前提下,应建立跨部门协同治理工作机制,使大数据流动、联动、互动起来,真正实现扬其长、避其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