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自己解释说:“你知道俺哥前两天逮的那两条黑鱼吧,就是这两条鱼作怪!这些都是用啤酒瓶砸的。”
经查,事发当天上午9时,王甲曾于当地批发部购买了10包啤酒和5个打火机。下午13时,王甲慌慌张张来到邻居家,称自己“把爹娘全杀了”,让邻居帮忙报警。事后,警方将滞留在现场发愣的王甲带走;两个小时后,警方分别将王甲的两个妹妹王乙和王丙抓捕归案。
案发后,经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王甲、王乙、王丙均无精神病,作案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三兄妹因为故意杀死造成父母死亡,以及三兄妹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由于真诚悔过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对三名被告人从轻处罚。大哥被判有期徒刑14年,而两个妹妹则各判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