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卫生计生委对承担轻微责任的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作出处理。
1.警告。
2.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4分。
3.责令市中心医院对涉责医务人员给予处理。
(三)责令西区卫生计生局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市、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Via 攀枝花卫计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