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业绩操纵“组合拳”
针对上述业绩操纵手段,深交所打出监管“组合拳”,建立了提醒警示、风险监测、调查追踪和违规处分等立体化的监管体系,有力打击操纵业绩违法违规行为。
首先,在年报披露前向会计师发函,提醒其重点关注风险。2018年年报披露前,深交所全面排查存在大额商誉减值风险、年底突击交易、承诺期业绩未达标或精准达标等风险点的上市公司,向相关年审会计师发出关注函110余封,提醒会计师重点关注风险,勤勉尽责履行审计程序。
第二,建立财务报警指标体系,多维度排查业绩操纵风险。从交易手法的角度,深交所重点关注期末虚假回款、虚增收入、大额异常关联交易、大额异常资产处置、大额海外销售等风险。从操纵业绩可能结果倒推的角度,深交所重点排查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类科目的异常波动,以及减值准备类科目异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