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唐山中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廖海军因卖菜占摊位对同村陆某某心怀不满。
1999年1月17日12时30分许,被告人廖海军在本村李某家小卖部门前遇到陆某某的女儿和侄女,遂生报复之念。被告人廖海军将两女孩骗至自家东屋,用铁管分别朝两女孩头部猛击一下,将二人击倒在地,后又持自家菜刀分别朝二人头颈部猛砍数十刀,致两女孩严重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和脑功能障碍死亡。
被告人廖海军作案后,将自己犯罪经过告知其父被告人廖友、其母被告人黄玉秀。廖海军、廖友、黄玉秀将两女孩的尸体装入麻袋,用双轮车运至新集村东南朱江家麦地附近的一废弃水井处,并将尸体抛入水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