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99号)等文件规定,深圳市教育局表示将对深圳市富源学校和涉事学生作出以下处理:
对上述32名考生,取消其在深圳市的高考报名资格,对深圳市富源学校予以行政处罚,核减该校2019年高中招生计划的50%;责成深圳市富源学校董事会作出深刻检查,责令深圳市富源学校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5月12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富源学校“高考移民”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称,经约谈深圳市富源学校举办者及学校管理层、教职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