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8年12月4日,法院就曾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戴威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今年2月,天津飞鸽和东峡大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布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ofo的运营主体东峡大通付给天津飞鸽7271万货款及违约金779万元。同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中显示,已经冻结或查封扣押ofo共计8082.75万元的银行存款和相应财产。
4月2日,又有媒体爆出,ofo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出现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申请人为聂艳,日期是3月25日,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ofo当时回应表示,消息严重不实,目前运营一切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