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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 事后给现金1万元

摘要: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事件 王振华在五星级酒店猥亵9岁女童 危机公关专家曹保印11问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新城控股实际控制人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被刑拘 已去职董事长
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事件 王振华在五星级酒店猥亵9岁女童

@侠客岛 在转发@环球时报 的报道时评论称:“知道什么叫衣冠禽兽了。”

现在,我们要问的是:

第1问:究竟是“猥亵女童”,还是“强奸女童”?9岁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伤情究竟是“猥亵”所致,还是“强奸”所致?这事关王振华的刑期轻重,必须防止重罪轻罚,坚决不能让人渣以及试图帮助人渣的影子们得逞!

第2问:这是不是王振华第一次作案?王振华的作案轨迹是:安排成年女性利用熟人关系诱骗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入住高级酒店,事后给同案犯高额报酬。这个轨迹似“熟门熟路”。这是否王振华第一次作案,必须彻查。要知道,第一次作案和第N次作案的性质完全不同!

第3问:这是不是周某第一次作案?周某为了1万元钱,不惜将朋友的两个未成年女儿送到恶狼之口,事成之后心安理得收取1万元钱,其作案手段也似“熟门熟路”。这是否人渣周某第一次作案,其作案对象是否王振华一个人?必须彻查。同上,第一次作案和第N次作案的性质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