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下午庭审时,辩方律师结案陈词。审判开始第一天就承认他杀人,从没有为他找任何借口,不是说喝酒或者婚姻失败导致他杀人,直指杀人是自己的错。辩方强调,陪审团每个人做出自己的判决,不要为达成一致而跟风,要根据自己的经验、权衡每一项证据来判断。
辩方律师又播放克里斯坦森小时候的照片,指他从小到大一直与精神疾病、药物滥用作抗争,父母有精神病史,又缺乏朋友支援,只能与妻子待在一起。受精神疾病困扰后,克里斯坦森成绩倒退,由全A降到全F,又得不到心理治疗师足够引导。辩方律师反问,一个曾伸手寻求援助的人、一个曾想向别人倾诉杀人想法,改正想法的人,他已经做了所有能做的事,真的值得判死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