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关于薛某权婚育情况,薛某权2006年8月与前妻政策内生育一孩(女);2012年1月与现任妻子谢某玲(原云浮市第一小学教师)再婚并于当年7月政策内生育二孩(男),2012年10月与谢某玲离婚;2016年5月与谢某玲复婚4个月后即当年9月政策内生育三孩(女);2019年1月薛某权与谢某玲政策外生育四孩(女,属谢某玲的第三孩)。
有关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9月,该局收到云浮市第一小学函件反映薛某权的妻子谢某玲已政策外怀孕4个多月,但薛某权从未主动向单位报告。
经调查认定,薛某权妻子此次怀孕属于政策外怀孕考虑到薛某权在公安机关工作多年,该局本着教育、警示、感化的原则,先后十几次找其当面谈话教育,把政策讲透,督促其本人妥善处理该问题,但其本人拒绝配合,后该局向其发出《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