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方面还表示,杭州联安的商品品类仅仅核定于第9类,指定报警器、电锁、电线、防盗报警器、扩音器喇叭、录像机、声音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扬声器音箱等,因此和米家绝大多数产品无关。
同时,小米对于判决中提及的30%利润也不认同,因为小米硬件综合税后净利润率低于1%。小米指出,将及时提起上诉,尽快解决双方争议,维护小米自身正当权益。
对此,许多微博网友也纷纷表示,杭州联安的此次起诉是明显的商标碰瓷,小米作为全球500强企业,应重视法务、完善其法律团队,从而正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