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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长等29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摘要:  2019年12月4日7时32分,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溪公司)13号工房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另有4人轻微伤,未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44.6万元。事
浏阳烟花厂爆炸29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直接经济损失1944.6万元
其中,对组织、实施谎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刘法裕、王义勇等5名公职人员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对受刘法裕指使,与事发企业一起,违规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的澄潭江镇副镇长刘守龙,党委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陶长富,党委委员、副镇长伍昶林,镇党委副书记唐建华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对爆炸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对谎报事件失察的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熊湘东,浏阳市副市长屈湘水,浏阳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沈学军,浏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敏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在爆炸事故及谎报事件中失职失责失察、负有领导责任的浏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新伟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黎春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长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建平诫勉。同时,对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龚伟兵等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问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