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