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建峰看来,这种补回来的做法在法律上很难实现,因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每天超过8小时就要支付加班费,每天超过8小时而且是不能通过补休免除加班费的。这实际上是推行每周2.5天休假最大的制度障碍。在不能补回来的情况下,2.5天休假导致的结果就是,要么用人单位支出更多的成本,要么劳动者减少收入。
“员工可能会担心,多的0.5天将来还要从带薪年休假或加班时间里面抵押,这是由于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明确所造成的。现有的已颁布的地方政府的文件并没有强制性,在这些方面,制度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和规定,企业在试用时要非常审慎,否则可能会触犯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张丽云提醒道。
“企业在试用增加0.5天假期时,不能用员工的其他工作时长或带薪年休假去折抵。因为这样做,显然违反了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不过,可以适当根据企业的情况作出规定,比如2.5天假日制的使用时长等,企业不能随意侵犯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张丽云说。
解决带薪休假更为期待
宜减少运动式休假模式
2.5天假日制能否在未来成为“固定假期”,也是公众颇为关心的话题。
在张丽云看来,今后将会有更多企业实行2.5天休假。不过,只有随着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假期延长弹性化才会成为长期有保障的制度。
沈建峰认为,休假制度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的平衡、宏观经济的发展以及家庭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完善休假制度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