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理论上讲,采取带薪休假与小长假连休的新型休假方式,至少可使小长假延长5-15天。
不是所有职工都可以享受带薪休假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带薪年休假虽然是符合条件的职工,每年都可以享受的一种福利待遇,但并不是所有职工都可以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