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业秘密是企业最核心和最具竞争力的无形财富。2018年到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要求重点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2017年和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的定义,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扩大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主体范围,进一步强化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
构建保护商业秘密的监管合力 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远景目标下,当前如何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合力已经提上日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善违法行为线索发现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会商会办机制。同时,创新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在继续鼓励各地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将商业秘密保护关口前移。
(本报记者 靳昊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