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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民法典为何还要有配套司法解释?

摘要: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关注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他撰文指出,首个系统全面规定适用民事法律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必将有力保障民法典在人民法院的统一正确实施。
有了民法典为何还要有配套司法解释?

  众所周知,从“散装的民法”到形成总计逾10万字的民法典,时间跨度达数十年。配套司法解释推陈出新也不是一项小工程。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这次共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有三种: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111件需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经修改颁布后自2021年1月1日施行;116件被废止,自2021年1月1日失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对单独制发的5件司法解释和1件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予以废止。有评论称,这是在为民法典施行“清理跑道”。

  毫无疑问,随民法典同日“起跑”的民法典司法解释将直接关乎审判。然而要使其真正发挥出“标尺”作用,还需注意若干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