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也一同落地,成为新税种。
“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环境保护税,推动企业向绿色、生态、健康、循环利用转型。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广纳煤业集团调整作业方式,一年内因粉尘排放量减少就享受环保税优惠460万元,绿色税收的正向激励作用显现。
据统计,2020年黄河流域省份纳税人申报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分别下降9.0%、16.2%,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18.1%、16.2%,有近700家企业由直接向外排放污染物改为接入管网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