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前最高检发布的实体法案例不同,该批指导性案例侧重于细化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有关规定的具体指导。”最高检第一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曹红虹说,指导性案例不是摆设,应作为检察官办案实践的“教科书”。
2020年12月14日,最高检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为主题下发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案例涉及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旨在督促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有效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8天后的2020年12月22日,最高检以“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为主题发布第二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发布频次增加,指导性案例的质量何以保证?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主办检察官赵景川以其中一起监督撤案案件的审查过程,向记者讲述了为避免疏漏,他们如何细致阅卷、如何要求管辖地办案机关进一步核查等。“可以说,对每一个证据、每一个细节都吹毛求疵,甚至要鸡蛋里面挑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