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某是装修工人,通过给孔令宝及其父母家装修时结识,后经常帮助孔家干些杂活。2017年6月,韩某某向孔令宝提出想在恒山区包点小工程,孔令宝便协调将恒山区政府车库防水工程、煤管局办公楼防水以及房顶彩钢瓦更换工程和区政府办公楼屋顶防水工程给韩某某施工,后安排恒山区保障办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补办了招投标手续。
三个防水工程结算金额合计为79万多元。按照《中共恒山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政府性投资超过5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由建设局、棚改办、财政局提出初步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报请区委常委会决定。
结算工程款时,因金额超过50万元,相关负责人请示孔令宝是否上报区常委会研究决定,孔令宝十分不高兴:“政府的事我说了算,上什么会?”为了规避集体决策,孔令宝安排分两笔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