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逐渐增多,多地正在探索更加严格的监管方式。
“2019年以来,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打击,一批问题企业被逐渐清理出市场。”龙攀说,建议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收费进行细化和规范。对于缺乏还款保障的养老机构要加强监管,对于那些投入大但有资产、有实力的养老机构则允许其探索会员制收费方式,同时规范费用的收取和使用。
北京市民政局等部门于2018年11月发布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对养老会员制进行了具体规范,规定除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外,严禁实施会员制。对于允许实施会员制收费企业,监管办法要求会员制收费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经营者可抵押物估值,且不得投资风险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