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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式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

摘要: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流程保持不变。市医保局建议,在医保电子凭证启用初期,为确保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流程顺畅,建议大家也可以随身携带实体社保卡,以备不时之需。
北京正式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

  诊间加设照片核验环节

  按照市医保局发布的《关于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应保证医保电子凭证处于正常激活状态。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扫描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实时联网读取参保人员历史待遇信息结算医疗费用,并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处方、费用明细等材料。对于普通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应在参保人员入院当日,通过扫描医保电子凭证,确认参保人员身份后,为其办理入院登记。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扫描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市医保局强调,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因为持电子凭证就不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等相关规定,对于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应根据医保信息系统提供的参保人员照片信息进行实人认证;医生工作站设置人脸采集设备的,可以应用人脸识别技术,通过扫描人脸进行实人认证;对冒名就医等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