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裸官”到底有多少?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透露,1995年到2005年10年间,中国共出现118万名“裸官”。但此说法未得到官方认可,有观察人士对此数字存疑,认为毕竟在境外生活、置业成本高昂。2012年,中国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采访时称“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
相关案例统计显示,国内“裸官”,多在北上广深,及华侨众多的江浙、福建及广东沿海城市。具体而言,京沪国家工作人员子女出国留学多,出去得早,在国外安家后不少人又把长辈接了出去;福建、广东等地本是侨乡,海外遍布亲人朋友,又有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裸官”数量自然比其他地方多。当然,也有部分贪腐官员费尽心机,将家人、财产悉数迁到境外,即使被查,也能及时跑路,或避免牵连家人。
治裸方案
“裸官”日增,中央、地方不断尝试各种管治措施。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这意味着,一旦被确认为“裸官”,仕途基本无望。此举被认为是目前中央层面治理“裸官”最严厉之举。
事实上,各地已陆续展开行动,调整现任“裸官”岗位。今年2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广东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广东省委随即研究调整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任职岗位,省内多名处级“裸官”已被撤职。
反腐专家、北航教授任建明分析,无论是禁止提拔“裸官”,还是调整“裸官”职位,都传达了一种信号,即无论从政治忠诚考虑,还是预防、排除腐败风险,中央、地方都将对“裸官”严加纪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