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其在经济和精神上帮扶?“贫困者可优先安排保障房” 国家对失独的父母最新政策 国家对失独家庭的待遇(补助标准)
王海东:《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将其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给予安排;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制度等。
今后,各地政府应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
新京报讯 明年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与现行人均135元的失独老人(不分城乡)国家补助标准相比,大幅提高。国家对失独的父母最新政策 国家对失独家庭的待遇(补助标准)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五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这是中央上个月决定在全国范围实施启动“单独二胎”生育政策后,政府对计划生育奖、惩、扶助等配套政策的首个调整。
执行两套补助标准系考虑城乡差距
今年2月,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200万位“失独父母”,他们正在或将要面临巨大的精神、医疗和养老困难。
“这是国家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制定的一项基本扶助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司长王海东介绍,2013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共67.1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40.7万人。
为何此次《通知》执行城乡两套补助标准?王海东说,考虑到我国当前城乡差距及城乡居民生活费用支出不同,城乡实行不同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或缓解城乡相关家庭的实际困难。
政府有意帮助部分失独者“再生育”
五部委《通知》中并未出现“失独”这一词语,而是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来概括所有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
除了加大经济扶助力度,《通知》也针对失独老人和独生子女伤残父母的养老、医疗、社会关怀等问题做出具体部署,比如优先安排入住养老院或发放护理补贴;同时鼓励各级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帮助一些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再生育。并对再生育的医疗费用给予医保报销。
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北京失独父母人数为7746人,其中农村1269人,城市6477人。
如此趋势下,一个严峻的话题已然摆在我们面前:失独父母的暮年,将于何处安放?
接受媒体采访的多名失独者坦承,他们的精神相当敏感和脆弱,普通人一句不经意的话语,就可能导致这些失去孩子的父母怒目而视,或是失声痛哭。除了精神上失去寄托外,“失独家庭”还面临就医、养老的现实困难。国家对失独的父母最新政策 国家对失独家庭的待遇(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