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严发荣找到第三名被告人—货车驾驶员简成兵,要求简成兵帮忙杀死范德财,严发荣承诺事成后给简成兵30万元,简成兵同意了。为此,严发荣和简成兵多次预谋用钢钎、毒药、钢管等物品杀死范德财,但始终没有合适的机会。
2012年12月23日上午,严发荣以让范德财送气枪配件为由将其骗到了眉山。当日上午10时许,严发荣和简成兵驾驶简成兵的轿车在眉山城区接到范德财。11时许,二人以试枪为由将范德财骗到东坡区万胜镇一偏僻的土坑旁,严发荣伪装和范德财蹲在地上装气枪的零件吸引范德财,简成兵手持事先准备好的钢管走到范德财的背后,用钢管猛击范德财头部,将范德财打倒在地,严发荣又捡起钢管继续朝范德财的头部猛打数下,直至范德财不能动弹为止,后二人从范德财身上搜出5000余元的现金(被简成兵据为己有),将尸体处理后抛入仁寿县黑龙滩水库中。
2012年12月26日,沈永正向严发荣支付了19万元,简成兵先后从严发荣处获得现金7.5万元。
2013年6月1日,范德财的尸体在黑龙滩被发现,经鉴定,系生前被他人钝器击打头部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