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离婚率高不一定是坏事
毫无疑问,“80后”成为离婚主体,其中有不少自身的不足,例如行事鲁莽、缺乏责任心、心理不成熟等。但不能就此指责“80后”是堕落的一代。
“80后”成为离婚主体的原因——他们本就处于离婚高潮期
所谓“80后”,即1980年至1989年出生的人,从2000年可以结婚的最早法定时间开始,“80后”逐步步入婚姻,大部分人是已婚未育或已婚初育。而社会学者经研究发现,虽然离异的可能性贯穿婚姻的始终,但有四个危险期是危险性最大的,分别是孩子出生时、婚后四至五年、婚后七年左右以及婚后二十年左右。换言之,“80后”正是处于婚姻容易出问题、经历婚姻阶段的初始考验的时间点,他们离婚率相对其他年龄高才正常。毕竟“60后”、“70后”已经过了离婚高潮期,更希望家庭趋于稳定保守,而“90”后还没有进入结婚潮。
进一步说,离婚自由是一种文明进步,“80后”无需像父辈那样百忍成钢
不可否认,婚姻能够让人的幸福更有保障,但当婚姻实在难以继续,勉强维系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而过去离婚率之所以低,按照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说法,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家庭主义时代,婚姻存在的目标是并不是为了个人幸福,而是实现家庭集体利益,男性娶妻主要是为了生孩子传递香火、侍奉双亲。同时大部分女性未受过教育,在经济上依赖于他们丈夫,如果离婚不能依靠自己而活下去。换言之,过去离婚率低,不是当事人不想离,是想离离不了。
数据来源:《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2》
而在今天,社会发生变化,经济条件改善后,人们的生存需求也已得到满足,婚姻存在的重要理由转变为追求个人幸福。“80后”夫妻不会像以前那样选择“隐忍”、不再信奉“好离不如赖凑合”,除了在婚姻难以继续时能自由结束婚姻,“妻休夫”的比例也不断提升。据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法官刘亚青所说,在他们审理的“80后”离婚案件当中,女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占70%。现代社会的开放给人更多选择自由,“80后”比前辈更少对传统的敬畏,他们又是独生子女第一代,更强调自我满足和个人情感诉求,情感波动较多,离婚率高并不奇怪。
要重视的是,很多“80后”离婚,其实是为他人问题埋单
父母越来越多地介入到“80后”的婚姻中,成了他们婚姻的“幕后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