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丈夫以为共同财产仅60万
詹林称,他与妻子王洁(化名)于2008年结婚,结婚时在开封天下城小区购买房产一套。两年后,妻子生下儿子詹一凡(化名)。
詹林在起诉书中称,王洁生下儿子后,即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由于他一直在外地工作,为了让妻子回心转意,他把每月8000多元的收入都交给妻子,并支持她开店做生意。2013年,詹林回家探亲期间发现,妻子竟与他人同居,于是怀疑儿子詹一凡不是亲生。随后,他委托一家医疗机构进行DNA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证明,儿子果然不是亲生。
詹林在起诉书中称,妻子王洁对导致离婚负有重大过错,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本着无过错原则,要求分割夫妻财产的70%,并向妻子索赔38个月的抚养费和5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在起诉书中,詹林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包含一套房产和一辆丰田越野车,价值约为60万元。
审理中,他得知妻子身家数百万
今年年初,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递交起诉书后,詹林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法院查询查封妻子名下的资产并提供了相应担保。法院从银行等部门查询得知,妻子名下还另有郑州市区商铺一套、开封朗润园房产一套、开封鼓楼地下商场和兰考县温州商贸城服装店各一间,银行存款44万余元,总价值超过300万元。
结婚五年了,原来妻子是个富婆。这一结果令詹林大吃一惊。詹林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重新认定夫妻财产并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