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自己名下的资产,王洁称银行的44万存款是姐姐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办的银行卡,存款是姐姐的,不属于自己所有;朗润园房产是自己与姐姐共同出资为父母购买的养老房;郑州商铺尚有40万元债务,如果分割,债权债务都应分割。自己实际拥有的资产是这几年做生意所得,与詹林无关。
此外,王洁不承认詹林提交的亲子鉴定报告,称詹一凡是詹林亲生儿子,但拒绝重新做亲子鉴定。
6月6日,在法院调解下,詹林与王洁同意协议离婚。根据双方协议,郑州商铺及天下城房产归原告詹林所有,其余资产归被告王洁所有;孩子随被告王洁生活,抚养费自理;双方再无其他纠纷。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费及几年的抚养费,原告自愿放弃。
法官提醒
龙亭区法院副院长王昀指出,离婚案件在调解过程中,法院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只要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的前提下,法院均予以确认。
如果调解不成功,案件进入判决阶段,对孩子是否亲生,女方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划分过错责任。根据过错程度,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要求赔偿,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法院可依法判决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