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陈卓贤及陆倩芳将以董事会署理联席主席及公司署理联席总裁的身份共同协助陈卓林在集团内的职务,陈卓贤及陆倩芳联同集团管理团队负责公司日常营运及执行董事会指令。
陈卓贤及陆倩芳皆在公司拥有重大股权,自公司股份于2005年上市后直至2014年3月28日期间,两人皆以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及联席总裁的身份参与公司的管理,皆拥有逾21年丰富房地产发展及管理经验。
雅居乐地产称,鉴于陈卓贤及陆倩芳对集团业务的运作经验及熟悉,董事会有信心集团管理、营运及业务将不会受陈卓林执行被指定居住居所措施影响。
资料显示,陈卓贤是陈卓林兄弟,曾为雅居乐地产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兼联席总裁,主要负责雅居乐地产整体策略的执行,以及统筹集团位于华东、西南、华中、东北、华北、云南及海南省区项目的整体运作。
陆倩芳是陈卓林配偶,曾为雅居乐地产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兼联席总裁,主要负责集团的策划及营销、销售、财务、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资讯技术、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营运、企业社会责任及慈善活动等,并兼管集团华南区域项目的整体运作。
另外,雅居乐地产的证券已向联交所申请证券由10月13日上午9时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