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十大富商之一的国巨公司董事长陈泰铭,不满《壹周刊》2007年刊载的一篇文章将女星关之琳购入豪宅一事与他扯上关系,正式委托律师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壹周刊》诽谤及索偿,并且要求高院向该周刊出版商和总编辑发出禁制令。
原告陈泰铭在起诉状中指称,2007年12月27日出版的第九二九期《壹周刊》刊登了一篇诽谤原告的封面标题报道,封面标题是“过亿大屋有人照,关之琳搭上已婚台湾佬”,而内页的标题则是“过亿豪宅有人照,关之琳搭上已婚台湾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