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卫星节目落地
规范定价缺乏依据
对李秋芳指出的“卫星节目落地”领域也存在“潜规则”,老百姓对这个专业领域一般不太熟悉。
记者采访业内专业人士获悉,卫星频道上星后目前传输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家装地面“卫星锅”直接接收;二是通过电信联通等通讯运营商进行覆盖;三是更多通过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进行覆盖。据介绍,卫视频道上星后,要与地方有线电视运营商进行议价,由运营商接收节目才能完成落地。
“甲卫星节目想在乙省落地,就要和乙省有线电视运营商商讨价钱,之后才能入驻本地。”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一位人士表示,卫星节目落地这一块交易非常特殊,带有半垄断性质,议价过程很少有人知道。
由于有线电视各地独自管理,全国一地一价没统一标准,落地费收取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双方议价中搞回扣、进行贪腐的空间很大。
4、设备采购
价格虽硬关系更硬
影视行业设备采购方面有一定门槛,并非“想进就能进”。
相关部门采购时会明确要求使用特定的设备、要求指定供应商,甚至以此为借口裁撤公开招标程序。“设备采购说是公开招标,但是订单最终给谁还是靠拍板者来定。价格、产品质量是次要问题,价格再硬,不如关系硬。”天津一位曾参与当地电视台采购招标的供应商说。
安徽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进度及质量监管、工程款的审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无独有偶,2014年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据办案人员称,史联文任职期间全台事务“一把抓”,各种规章制度沦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