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张雨绮与周星驰的星辉公司之间的解约风波已近两年。2010年,张雨绮正式公开了将与星辉公司解约的消息。理由是张雨绮认为星辉公司对自己不太上心,导致演艺事业停滞不前,决定与其决裂,并以原告的身份将其告上法庭。
但笔者觉得假如没有星辉公司,很难有张雨绮的今天,个人有想法是好事,如果用法律武器这种手段去解决有点欠妥,不谈星辉公司给自己能带来什么,至少通过《长江七号》尝到了甜头,提升了名气,身价也翻倍上涨;换句话说也正因为星辉公司才让张雨绮找到了人生的跳板。固然人红了谁都会寻找更多的出路,毕竟小庙留不住大佛,人往高处走也是人之常情,因为已经有足够的资本和能量。如果一个人只图利没有一颗感恩之心未必能得到同行的认可,我相信星辉公司的一些做法必然有其中的原因所在,关键在于如何去发现的问题。
张雨绮把星爷告上法庭,意味着两人师徒关系也就此了断,张雨绮从大局来讲,不但得罪了人,又毁了自己一条星途之路,并非明智之举,同时也失去了星爷的一些人脉关系,要知道周星驰在圈内漠爬滚打也有几十年,相信也有一些人脉沉淀,得罪了星爷就说明跟星爷关系好的导演很显然当然不会考虑让张雨绮来出演角色,跟星爷关系好的演员也不会跟张雨绮走得太近,张雨绮既没有深厚的家庭背景,又没有广阔的人脉渠道,仅仅套牢了一个会拍戏的导演。但被外界套上忘恩负义的名声会有一些负面影响,很难去接拍更多的角色,也只能跟着自己丈夫去拍戏,或者凭借丈夫王金安的人脉关系去出演一些角色。
因而,不管张雨绮和星辉公司是因何种原因一定要走今天这样尴尬的地步,但星爷以后不会考虑跟她合作是肯定的。在处理这件事情上,退一万步讲,就算星辉公司在某些方面确实做得很不如人意,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也能理解,但这只是自己跟星辉公司的个人恩怨,何必要大张旗鼓的在记者发布会上高调的公之于众,让所有人都知道?如果以低调谨慎的方式去处理走法律程序,既给了星爷的面子,又让自己下得了台,还不会破坏自己跟星爷的关系,这不更好吗?至于要闹到决裂的地步吗?
所以有人说张雨绮的做法是一种忘恩负义的行为也不足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