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馨予于2014年11月30日被羁押,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计算方式,她的刑期将于本月底届满。据刘馨予的辩护人,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杨明利律师介绍,刘馨予应该不会上诉。
从法院认定的内容来看,刘馨予在2013到2014年间,曾3次介绍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并从中获利。而使刘馨予案发的,正是去年的黄海波嫖娼事件。
黄海波嫖娼事件时间线
2014年5月15日,北京警方获得线索称,某酒店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
2014年5月15日16时许,朝阳区警方配合刑侦总队民警在北京市朝阳区华威桥工大建国饭店楼下将黄海波和一女子当场抓获。该女子后被证实为刘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