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半年,巨星和热情粉丝的老套故事,来了个“神转折”,一时有些让人无法适应。
说起来,有这样的大明星入住自己的房间,作为接待方的西塘烟雨江南宾馆应该觉得荣幸,并以此作为宣传手段才是。可哪知道,这家酒店却将周杰伦和方文山告上了法庭,称对方住店吃饭赖账。
在网友看来,这家酒店还真有点“恩将仇报”的意思。不过,情况真是如此吗?
昨天,在嘉善法院,记者看到了宾馆的起诉状,上面称:
被告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周杰伦、方文山在西塘拍摄MV需要入住原告宾馆,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但2014年11月29日,被告公司拍摄完毕准备退房时,却借口拒绝支付相关住宿费、餐饮费等费用。为此,原告曾多次与被告文化公司进行交涉,并于同年12月委托律师以律师函的形式向被告催讨款项,被告均未能及时回应和支付。
原告宾馆认为,原被告之间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被告既然接受了食宿服务就应当立即向原告支付相关食宿费用,现被告没能支付,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原告要求判令(方文山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住宿费、餐饮费等共计98541元,并自2014年11月30日起以98541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
周杰伦方律师回应:宾馆泄露艺人隐私,因此拒付房费
此前,在双方协商此事时,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委托代理律师给西塘烟雨江南宾馆发了一封律师函,称“酒店未经许可泄露艺人个人隐私”。
律师函中表示:“为住户个人隐私保密系酒店业最重要的行业管理,贵酒店作为一家五星级(其实不是五星级酒店,记者注)的公众住宿接待场所,非但没有尽力保护好周杰伦、方文山的入住和行程信息,反而任由酒店工作人员擅自在新浪微博等公共社交平台上大肆公开。由此粉丝们在酒店楼下呼喊、围堵,致使周杰伦、方文山无法正常休息,还给拍摄MV工作造成了重大影响,导致商业机密泄露、拍摄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据此,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出了四点要求:免去其工作人员在西塘景区拍摄期间所有费用;立即协调删除相关泄露隐私的信息;承担公司为此事所支付的公证费等费用;向其公司公开发函致歉。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对方称:“入住前和酒店签了保密约定的,但酒店工作人员提前透露了周杰伦行踪,导致拍摄时很多人围观,他们也没法好好休息,最后拍摄周期延长、效果不好、成本增加,所以才一直拖着酒店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