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斯顿留学生:我所认识的约翰纳什和他妻儿
梦里江河的话:
从心灵深处,人类还是尊重智慧、钦佩英才的。
摘录一段:我想告诉你,《美丽心灵》里那让人动容的授笔仪式完全是导演的杜撰,可是,那个傍晚,在数学楼顶层排着队等着和纳什教授合影或谈话的年轻人们,他们的结结巴巴、推三搡四,难道不比那个子虚乌有的授笔仪式更让人感慨?
纳什妻子生了黑儿子:是白种人,不是黑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数学教授约翰-纳什是当今最著名的几个疯子之一,他疯狂离奇的经历被改编成电影《美丽心灵》后,在世界各地广为传诵。约翰-纳什共入过两次精神病院,1959年在波士顿附近的麦克林医院(McLean Hospital),1961年在普林斯顿附近的特伦顿精神病院(Trenton Psychiatric Hospital)。
两次入院之间他异想天开地从麻省理工辞了职,提取了所有养老金,宣布他要去欧洲旅行。1959年七月,纳什的航班在巴黎着陆,他看到整座城市充斥着抗议核军备竞赛的游行、罢工、爆炸。直到他终于被遣送回美国前,有九个月的时间,纳什在欧洲各大城市游荡,到处都像巴黎那样满是冷战意识下的喧嚣与骚动,北约与华约的黑影不分伯仲地徘徊在欧洲大陆。这九个月极富隐喻的游荡不禁让人联想起虚构世界里流浪四方的英雄们:杜拉斯念念不忘的恒河边上的女乞丐,乔伊斯笔下用一天游历都柏林的布鲁姆先生,当然还有荷马歌咏的花十年时间返家的奥德修斯。这些虚构的英雄和纳什一样,用漫无终点的肢体的游荡企图达到某种精神目标。
纳什在欧洲目睹的种种疯狂世景让我好奇:一个刚出精神病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如何去面对一个比精神病院更加疯狂的的宏观世界,尤其是这个宏观世界言之凿凿地标榜自己是“正常”的、“理性”的。这个问题也可以反过来问:措手不及的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究竟让人类变得更理性冷酷还是更激烈狂热?现代人究竟还有没有资格将一部分同类隔离起来,宣判道:“你疯了,你不要靠近我们”,即使疯与不疯的界限已经成为了强权的体现?约翰-纳什的一生或许能作为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必须写写我所认识的约翰-纳什,可我难以下笔。一个开头就是一个定义、一个基调,而约翰-纳什恰恰是难以定义的。在普林斯顿的四年我有多次机缘认识他,“认识”,却不“了解”,每一次认识总是推翻前次刚形成的定见。事到如今,这些复杂的事实和感触,层层重叠在一起,我只能指着他叹息:“看啊,这人……”所有的赞美、怜悯、嘲讽,看啊。
那就看吧,看看这人。不过他老了,我入学那年他已经八十岁了,不常在校园里走动了。我是在大一的尾声才第一次见到了约翰-纳什,在那之前倒是经常见到他的儿子。
大一时我在工科图书馆找了个闲职,清晨和半夜在图书馆里坐上两三小时,扫扫借书者的条形码。这种时段的图书馆总是很冷清,同学们要么还未起床要么已经休息,倒是几个住在附近的疯子和傻子,雷打不动,图书馆一开门就来,捣鼓些疯疯癫癫的事情,直到半夜你在他耳边三请五请才走。
我记得其中一个总穿着宽松的毛衣、一脸络腮胡子的胖子,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七八个小时,他大概得了某种极严重的癫痫,每过几十分钟会突然克制不住地呻吟起来,鼻子翕动着,脚扭动着,这么大声发作约半分钟,他又像没事人似的全好了。他的体内养着一头难以控制的野兽,隔段时间就得大声嚷嚷自己的存在。我开始觉得很恐怖,直到某天,同在图书馆工作的学长告诉我,那个疯胖子是维基百科的正式编辑,每天在电脑前审订无数词条,我才对他肃然起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