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20岁的刘某作为女嘉宾参加某电视台的相亲节目,并在电视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25岁的无锡小伙曹某看过节目后,被刘某的美貌所吸引,于是通过QQ与刘某取得联系。聊过几次之后,曹某直奔主题,要求与刘某开房发生性关系。刘某本是个失足女,满口答应曹某,并谈好嫖资为每次1000元。之后,二人先后多次进行性交易。
今年3月初,曹某通过QQ群看到网友发布的一张刘某身披浴巾的照片,该网友称照片是自己与刘某在酒店进行性交易时所拍。曹某决定借机敲诈刘某钱财,同时也给她一个警告,希望她卖淫行为有所收敛以免被警察查到,从而牵连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