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男子见面,又收了30万元港币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她经常告诉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们到了当地后,接机的都是陌生男子。当晚,她会与这些男子开房,第二天我为她收拾行李,都会有成捆的现金。”吕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乱,经常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中国男子就专找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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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称“想还红会一个清白”
众多网友一直质疑,这样一个价值观扭曲、金钱至上的年轻女子,其一个微博几乎摧毁了一家百年慈善机构的信誉,却能全身而退,是否存在传言中的“靠山”和“背景”?她所称的“干爹”究竟是谁?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经查明,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
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一年,毕业后与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为“北漂”一族,主要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亲的接济生活,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
王某,男,46岁,广东省深圳市人,以参股方式投资房地产、基金等领域,是郭美美2011年“红会炫富”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因涉嫌刑事犯罪,王某于7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8月,我要朋友帮我介绍个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绍了郭美美。郭美美从北京飞到深圳,我为她安排了酒店,第二天就跟她发生了关系,当时她向我要了3万块钱。从那以后,她想要钱了就会从北京飞到深圳找我,我安排食宿并每次给她5万块,算是包养费。”王某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