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故事:3年打了222场官司
在90年代的时候我们做住宅房地产做得还是不错了,但是有个问题刺激了我:我们公司有两个员工得了重病,一个得了癌症,一个得了肝病,每个员工花了一百多万治疗费。当时民营企业是不可以报销医药费的,你自己有钱你给他报销,没有钱你的员工可能就等死。那我们是花钱给他治疗了,但是也给我一个提醒:如果大量的员工都有了病,再往后发展一二十年大家岁数大了,这公司怎么办呢?我们一定要找到一个安全的、有长期现金流的商业模式。所以我们2000年决定转行去做商业地产,做不动产,做持有物业,不再搞单纯的住宅开发了。
做商业地产的时候,最早因为不懂,造一座楼,把底层商铺全部卖掉。在初期的三年当中,买了商铺的人经营不好,就来告我们,我前三年当了222回被告,虽然只输了两场官司,还是让整个公司疲于应付。成天在打官司,哪还有精力经营?客户就是这样,他的出租回报率没拿到理想中的10%、20%就来告我。如果输了,可能很多人就扯着横幅上街上去闹事。
所以我觉得这样不行,得研究新模式。怎么办?在创新中研究了一个办法:提出一个模式叫城市综合体。即做一个商业中心,商业中心旁边可能做写字楼,再做城市的商业街,再做一些公寓。把这些公寓、写字楼卖掉,现金流就有了。这样,就不用卖大楼里的商业铺位了,自己来经营,一下子生意就找到模式了。商业经营旺了,旁边的楼也升值了,现金流问题也解决了,万达从此走向了一条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