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表姐的话很有道理,不过放到陈老师头上,在实践中就很难成立。陈老师跟别人拍艳照也是私事,只要没有欺骗不使用胁迫和暴力,愿跟谁拍跟谁拍,愿什么姿势拍什么姿势拍。
纪录片里讲,RZA拍《铁拳》,本想找陈老师出演,但是“委员会”的人说有陈冠希就绝对不行,RZA还打电话问陈老师是不是杀了人,怎么一提他电影就要黄?陈老师也无可奈何。不过陈老师不能再演电影,还真不能怪广电总局,他当初退出演艺圈的时候,广电总局还没有封杀劣迹艺人,而且陈老师是在香港宣布退圈的,是香港的娱乐工业和公众舆论接纳不了他。
肯定有资本作祟,但也不能全怪资本,你看好莱坞更商业化,但艳照流传再广,涉事明星也安然无恙。陈老师被迫退群,归根结底还是华人社会对于此事件的容忍度较低,在香港这个“法治社会”里,陈老师拍艳照的做法并不违法(与人妻私通也不用他负罪责吧),违法的是盗取并在网络上曝光照片的人,但奇怪的是,所有的板子拳打在了陈冠希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