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出轨对象也是个小明星陈梅馨,结婚前一年曾参选港姐,就是李嘉欣那一届。1992年温兆伦主演《火玫瑰》,她是路人甲。绯闻传出时,双方并不承认。
就在大家早已淡忘他们绯闻的时候,1996年,温兆伦向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陈梅馨出境。围观群众吓了一跳,禁止出境这么严重,陈梅馨做了啥大事!
陈梅馨出来哭诉,说自己要去英国读书了,已分手两年的温兆伦却向她追讨14万分手费,为此他还隆重其事地聘了两位大律师一名律师!
舆论顿时哗然,只听说过离婚时男方给女方赡养费,没听说恋爱不成男方反向女方要分手费的。温兆伦辩解说这不是分手费,而是女方向他借钱不还。这个解释没有说服群众,反而讽刺声四起,说他是拍拖给了个电饭煲也会要回去的小气男人。
温打官司期间接受媒体采访,说自己不是为了这点钱,只痛恨爱情与友谊都被出卖,是“原则问题”。
温如他誓言的,将官司打到了底。陈梅馨赔了钱,温兆伦的形象却也直插谷底,有观众打电话投诉他主演的新剧,说不想在电视上看到这种人。
就这样,温从蒸蒸日上变成了胡萝卜(flop)。就在此前一年,tvb台庆评选十大最受观众欢迎港剧,温兆伦一人独占三部:《我本善良》、《义不容情》、《今生无悔》。1996年起,温兆伦把事业重心移到台湾,在那里却没有拍出任何好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