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网友道歉并赔偿5万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通过微博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事实,或对相关问题进行评价,其本身并不具有违法性。但王某作为一名大学教师,在公共平台上发表的言论会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对公众造成的影响也会比较大。该案中,王某没有克制自己的情绪,将未经核实的不实言论在微博发布,对章丽厚的名誉确实造成了损坏,构成名誉侵权,理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虽然王某提出微博并非自己首发,但法院认为,王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细节,而且即使他只是转发他人微博,也不能否认他已经侵犯了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侵权责任成立,要求其在新浪网首页显著位置及新浪微博“王博士的精神家园”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刊登道歉声明十日,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除此之外,王某还要赔偿章丽厚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