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2010年“西南抗旱”和“玉树抗震”两次大额的捐赠活动中,陈光标的“成绩单”里均存在将与他人联合捐赠的钱物计算到自己名下的情况。 在“玉树抗震”中,陈光标的“成绩单”显示捐赠款物合计4300万元。记者调查发现,其在“玉树抗震”中的善举并非其一个人与其一个企业在作,而是联合了北京博宥集团和鄂尔多斯永隆商贸公司,在4300万元捐赠中,时任北京博宥集团董事长丁书苗提供的1000万元,鄂尔多斯永隆商贸公司董事长李琳提供了500多万元。
其实,对陈比较中肯的评价是以为江苏慈善人士所说:最初陈光标在慈善上确实做了很多工作,只不过后来倾向于炒作,并沉醉于此,开始注入水分。他说:陈光标现在为什么喜欢发现金和货物,就是因为这样不透明,无法统计总量和价值。“到底捐了多少,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尽管对陈的“高调慈善”不认同,但本人对其在汶川和玉树地震时到现场身先士卒,亲力亲为的行为,还是钦佩的。另外我对那些“你光会批评别人,你自己怎么不捐钱”的说法难以认同。现在很多慈善工作,本就应该是政府分内的事,不应该靠爱心来履行,即使不捐钱,但对受灾的同胞发自内心的关怀,同时监督政府履行责任,本身也是一种善举。